怎么试探妈妈愿不愿意做 儿子的很大很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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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七从床上坐起身来,满眼的迷惑,“可杨大叔看起来不像个坏人啊!你不也正是因为他可靠所以才嫁给他的吗?”

怎么试探妈妈愿不愿意做 儿子的很大很长

沈连云不知道要如何同一个七岁的孩子解释,婚姻从来不单单只是两个人的事,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如此,古代更是如此,结婚的背后往往还承载着一个家族的纠葛。

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“阿七,人贵自立,很多事情只有自己才是最靠得住的,明白了吗?”

阿七懵懂地点点头,他要到很久以后才知道,阿云的这番话是多么的有预见性,而那时,他很庆幸自己有足够的力量来保护珍惜的人和物。

杨秋生回来的时候阿七已经睡熟了,他看见趴在桌上耐心地抠着红蜡的沈连云不禁放轻了步子。

当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推到自己面前时,沈连云透着碗里的热气看着面前这个黑壮的男人,自己的夫君。

她绽开一抹笑来,搓了搓指尖残留的蜡烛,满足地凑近面碗深吸了一口,“阿七睡了,我们俩吃了吧!”

她的声音很低,杨秋生却听得清楚,像清晨山涧的流泉,混着面的香气直飘进他的心田。

两个人对坐在桌子两侧,一人手里端着一碗面,都不说话,只是静静地吃着,中间是一对还未燃尽的红烛。

不知怎么,沈连云忽然想到一种说法,古时候成亲当夜的红烛燃尽,那两个人就可以相守到白头。

她轻轻抬眼看着对面的那个男人,她告诉自己,这个人只是自己和阿七换一种生活模式的跳板,而跳板只能使用一次,难以托付一生。

杨秋生察觉到她的目光,停下手中的筷子冲她真心实意地一笑,“吃完我来收拾,明早要去拜会阿爹阿娘,阿云你早些睡。”

沈连云心中不知被什么东西一撞,有些仓皇地低下头,将自己的面碗推了过去,“有劳杨大哥。”

杨秋生接过面碗,探过身子俯身在她耳边,“阿云,我想你唤我阿生。”然后端着碗去了厨房。

沈连云觉得左边耳朵里满是热气,不觉就有些涨红了脸。

第二天一早醒来,只见阿七的腿不安分地搭在沈连云的手腕上,这个家伙,睡觉还是这么张牙舞爪,她有些意外地没看见杨秋生,昨天晚上这个人好像拿碗出去就没回来。

她本来还想等着他回来的,可等着等着就没出息地睡着了,这么说是他把自己抱上/床的了!

正想着呢,只见当事人就推门进来了,“阿云,你醒了!早饭我做好了,等拜见过二位长辈就可以进食了。”

沈连云强装淡定地下床,“杨大哥起得真早啊!”她转身拍了拍阿七的屁股,“起床了小子!”

杨秋生上前抬起她的脚,慢条斯理地为她穿着鞋袜,“昨儿个我睡的柴房,怕挤着你和阿七睡不踏实。”

沈连云想要抽回自己的脚,却意外地没有抽得回来,“登徒子!”阿七顶着一头杂乱的头发攀在床沿边上,好像看见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儿,“你怎么能随随便便摸人家姑娘的脚呢!这成什么体统!”

杨秋生给她穿好鞋,一把抱过床上的阿七,“阿云是我的媳妇儿,她的脚我摸的很成体统。”

“快放我下来!”阿七两条腿在半空中乱晃,挣扎着想要下地。

杨秋生将他放到床边,弯下腰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,“儿子,你可以先吃饭。”

阿七猛地推了他一把,麻溜地躲到沈连云身后,“谁是你儿子!要你管!”

沈连云反手护着阿七,“好了好了,别闹了,我要和杨大哥去见礼了。”

谁知她的手刚从身后拿过来,身前的这个男人就一把握住,“阿云,你该叫我什么?”

沈连云看着他的神情,像现代国外万圣节讨糖吃的小孩,不给糖就捣蛋。

“阿生。”她低着头,声音细如蚊蝇,却叫屋子里的人都听得分明。

阿七吃惊地捂着嘴,呆坐在床上,木木地瞧着那个傻大个将阿云牵了出去。

向杨家二老奉完茶后,沈连云觉得自己的脸总算降了点儿温,她个二十一世纪的新女性,遇事从来不会如此扭捏,可不知怎么回事儿,一牵扯到杨秋生,她总会乱了章法,像拳头捶在棉花上,相当无力。

直到听到杨母的那番话,她这脸上都能生出雪碴子来,“你那个儿子打算怎么安置啊?总不能每天晚上你们仨个人挤一张床吧!”

沈连云朝她拱了拱手,做足了一副低眉顺眼的小媳妇状,“阿娘,阿七年纪还小,自是要跟着我的,我既已嫁了来,那让阿七归入杨家的户籍也没什么不妥。”

她的言外之意就是,既然杨家仗着恩情把她便宜买来了,那顺势给阿七落籍上户因该不是什么难事啊!

只听杯盏重重砸到桌面的动静,她不用看也知道是老人家动怒了,“我看是大大的不妥!你当我杨家什么地方,慈善堂吗?随随便便来个野孩子就想进到我杨家的门,你想让我们被整个沈家村的人笑话吗?”

沈连云觉得自己的太阳穴“突突”跳得厉害,没想到她穿越了居然还要经历八点档的家庭伦理剧,如何处理婆媳矛盾,智斗恶婆婆!

她弯着的身子又低了半分,“阿娘请勿动怒,是我当媳妇的考虑不周,杨家能收留我们母子二人已是大恩,还望阿娘原谅我刚才的鲁莽。”

她知道,眼下先要保住自己和阿七在杨家的位置是关键,至于上户籍的事情,需要从长计议。

忽然一双手将她贴地的身子慢慢扶起,杨秋生冲她点了点头,似在要她放心。

然后他撤回手朝坐上的二位拜了拜,“阿云是我的媳妇儿,阿七自然就是我的儿子,让他归入杨家,合情合理。”

“哗啦”一声,桌上的杯子就被扫到了地上,恰恰碎裂在沈连云的腿边。

沈连云直挺挺地跪着,纹丝未动,白皙的手背被溅起的碎瓷渣子剌了一条血口子,她却浑然不知。

“杨家什么时候轮到你开口了!”杨母端坐在椅子上,居高临下地望着地上跪着的两个人,俨然一副大户人家管事嬷嬷的架势。

杨秋生还想说什么,却被边上的人拉住了胳膊,沈连云摇了摇头,示意他不要多言。

有些东西,既然求不来,那就只能靠自己争取了。

“阿娘,我是担心阿七被赶回去,沈家村的人还以为是杨家没有容人的度量,反倒会坏了您的名声,您说是吗?”沈连云仍恭敬低着头,说出话却有威胁的意味。

杨母拿起手里的帕子,装模作样地在嘴边擦了擦,“要留下可以,多出来的一张嘴你们自己看着办,休要从杨家要半分粮食给那个小杂种。”

“你才是小杂种,你们全家都是小杂种!”阿七从墙角跟窜出来,狠命地朝杨母扔了块儿石头,却没有扔到要害处。

原是见厨房的粥还有些烫嘴,他索性跑去看阿云见礼打发时间,无聊了就在墙角逗弄着蚂蚁,却见阿云低声下气地求那个老女人让自己留下来,还骂他……骂他小杂种!

这口气他如何忍得!

沈连云忙捞过还要上前踹人的阿七,赔笑道:“阿娘勿要同小孩子见识,他不懂事,还望您见谅。”

她低头一个劲儿地冲怀里的阿七使眼色,期望这个小祖宗赶紧消停一点,懂得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。

一旁的杨秋生一把扛起怒不可遏的阿七,言语是出奇的平静,“阿爹,阿娘,许是孩子饿了发脾气,我和阿云先带他回去。”

走出门老远还能听见杨母怨骂的声音,杨秋生觉得肩头的孩子不闹腾了,于是在田埂上把他放了下来。

阿七下地后朝边上的一颗槐树跑去,双手握拳重重地捶在了硬实的树干上,他深着埋头,眼泪像断线的珠子,怎么止都不住。

忽然他磨破皮的手被一双温热的掌心包裹着,背后拢上来的触觉是他熟悉又留恋的味道。

他没有转过头,只是闭着眼睛哽咽地开口:“阿云,我觉得自己是个累赘,从我家出来的那天起,我就一直在给你带来麻烦,我常常想,没有我,你会活得自在得多。”

沈连云轻轻地给他顺着背,“阿七,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,而且你该知道,我从来不是个怕麻烦的人。你很好,好到值得我付出的一切。”

阿七转过头去抱住她的脖子,把鼻涕眼泪一齐蹭在了她的肩上,“阿云,我会让自己强大起来,以后换我来保护你!”

很难想象,十多年后人前风光无限的状元郎,如今也只是个躲在女子怀里掉眼泪的小屁孩儿。

杨秋生并未太留意阿七对沈连云称呼上的变化,也不大关心这个孩子言语间泄露的矛盾,他的焦点全部在沈连云的手上,那里有道口子不停地往外渗着血珠。

他小心翼翼地解开阿七身上的手,“我的媳妇儿我自己会保护,现在请你把她还给我,我要带她去上药。”

阿七闻言忙上下打量着沈连云,“阿云,你何处受伤了,快给我瞧瞧!”

沈连云起身,拍了拍他的脑袋,“小伤不碍事,莫要大惊小怪!”

一双粗黑的手将她搁在阿七头上的手托了起来,“阿云,我看着那道红口子觉得胸口这个地方不舒服。”说着,杨秋生就将她的手按在了他的心脏处。

沈连云就这样红着张脸,左手被前面的人举着,像在舞会上男女相邀跳华尔兹的动作。

这个男人的手有长年劳作的茧子,粗壮的关节既可以握紧锄头种地,也可以拿起铲子炒菜,流露的不是写诗作赋文人的雅致,是粗犷武夫心里自然的平实。

“阿云,不是,阿娘!”阿七捋顺了舌头防备地看眼前面的杨秋生。

见他依然自顾自地往前走,才语重心长地对沈连云开口道:“女子最忌留疤了,不要以为嫁了人就不在意,万一被夫家休了,看谁还会再娶你!不过幸好你还有个儿子,养儿防老就是这么用的!”

阿七觉得自己的话相当在理,发觉自己的作用后他一扫刚刚的颓废之风,想来自己对阿云日后的生活还是很重要的。

“哎哟!傻大个儿,你揪我的耳朵做什么!”阿七偏着头好叫杨秋生扯着自己耳朵的手离得近一些。

“不需要你,我会同阿云过一辈子的。”杨秋生松开他的耳朵,满目深情地望着沈连云,“阿云,我今年二十又二,早已过了成家的年纪,不过因为是你,所以晚一些也没什么关系。”

沈连云呆呆地瞅着手上缠成的大粽子,掏心窝子的话原来这样使人贪恋,因为那样的温暖,可以一击推倒久筑的高墙,直抵内心最柔软的地方。

而那样的地方,一旦有人走了进去,可能停留的时间就会是一辈子。

人本自私,但她以前一直不知道杨秋生这个人图什么,沈家村的人都叫他傻子,众人可能忘了,傻子也是有心的。

直到今天她才明白,原来在杨家,杨秋生一直是一个可以被牺牲的角色。

因为他是长子,所以要去服兵役补贴家用,才是尽孝道;因为他是大哥,所以要先让弟弟成亲生子,才算爱兄弟;因为他是旁人眼中的傻子,所以就人前少言多做实事,才会很安全。

这样的人,现在又要为了自己,努力成为一个合称的夫君。

一个前半生都在为别人而活的人,好像从未想过他自己要些什么。

“阿生。”沈连云的这声呼唤有着她自己都未曾察觉的心疼。

杨秋生停下端粥碗的手,扬着眉笑着看她,“阿云,你说。”

“其实我也蛮能干的,以后遇到什么事情你不用再一个人了,有我的。”沈连云单手接过他手里的抹桌布,顺手擦起了桌子。

因为她低着头,杨秋生可以清楚地看见她头上木簪和两边跟着她晃动的碎发,心里充盈着从未有过的满足。

“我也很能干!”阿七上前接过他手里的碗,“蹭蹭”往厨房跑去。

“慢点儿,别把碗摔了!”沈连云看着跑远的阿七,笑着摇了摇头,忽然觉得身后贴上来一个硬实的胸膛。

“那以后就拜托你了,阿云。”杨秋生的声音里透着满满的柔情。

沈连云先是一僵,背后慢慢沁透过对方给予来的温度,她红唇轻启:“好。”一个字在脸颊的红晕处蒸腾开,弥散在这间草屋里。

她才知道,原来把心交付给另一个人,可以这样容易,好像偶然相遇的两个人,一起闲步看了场春景,喝了杯清茶,似乎如此,就可以细水长流,共度余生。

但故事发展需要个前提,遇见的那个人得是杨秋生。

穿越前,沈连云在职场里见惯的是勾心斗角,互相倾轧,一不留神就会跌得粉身碎骨。

所以她小心翼翼,不敢懈怠分毫,免叫人钻了空子,白看笑话。

穿越后,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,她要保护一个孩子,养活一个自己,还要面对沈家的算计,邻人的闲话以及未知的婚姻。

她怕牙关一松就会死无葬身之地,所以更是殚精竭虑,不敢放任半分,不然害苦的不仅是自己,还会辜负一个孩子。

但一个杨秋生,可以瞬间让她无计可施,无招应对,因为这个男人简单得可以一眼望得到底。

世人都喜欢小孩子,因为他们的单纯会让人觉得,自己也是一个好人。

但纯粹的好人却在这个世界上活得很卑微,也很辛苦,因为会有些聪明的坏人会欺负他们来以此取乐。

所以沈连云深知,首先得自己有能力,然后才有帮助别人的资格。

“阿生,你可知沈家村何处有年岁久远的古木或是什么奇花异草?”沈连云抵着他的胸膛,轻轻地开口。

杨秋生松开手,挠着头认真地思索了片刻,“奇花异草未曾耳闻,不过后山有座古庙,庙的后面是一棵上千岁的古榕树,阿云可是想去祈福?”

“我们来沈家村这么久居然不知道还有个庙,快快快,咱们去瞧瞧!”阿七洗干净碗回来,恰好听到杨秋生提及庙的事情,马上来了兴致,牵过沈连云的手就往外拖。

沈连云回头望了杨秋生一眼,笑着想让他一道同去,这个男人当即会意,立马冲上前去架起阿七放在肩上,自然而然地牵过自家媳妇儿的手,三个人一路说说笑笑地朝古庙走去。

有些人,一出生便有异于常人的能力,普通人把它称为天赋,只有真正拥有的人才知道,其实那更是一种责任。

就像沈连云可以感知植物的心声,她最开始觉得的不是神奇,而是害怕,是那种潜意识里怎么会和同年龄人都不一样的恐惧。

一个班的人看见花草可以欣赏它们的味道,颜色和触感,而她听到的却是和眼观全然不同的呼救,“救救我,我需要水。”

渐渐地她明白,万物有灵的灵性是需要修炼的,所以不是所有的植物她都可以感知,都可以懂得。

而当下,她穿越到了古代,这个以农耕为本的时代,更需要她动用这样的能力,来帮助自己累积原生资本,以此在杨家谋得一席之地。

来到庙门前,杨秋生虔诚地拜了三拜,侧首回望着沈连云,“阿云可知,这庙大有来头!”

沈连云刚才在庙前石梯处已感知到这里有巨大的灵气包围,幸好自己的能力未曾消失,听到杨秋生这样说,她生出好奇来,笑道:“你且说说是怎样的来头。”

一旁的阿七早就不耐烦,径自跑到庙的后面,“阿云,你快来看啊,这棵树好大呀!”

杨秋生拉着沈连云也来到古树前,她这才发现,原来前面的那座庙是建在这棵树的树根上的,那些灵气也全是从树的周围溢散出去的。

杨秋生摸着这棵树,庄重地说道:“这棵榕树曾是卫朝第一代国君领兵打仗途经的地方,当时天气大热,据说老国君在此树下休憩时做了个神奇的梦。”

阿七上前揪着他的袖子,急忙问道:“是如何的梦?快说快说!”

杨秋生笑着看了眼沈连云,一把抱起阿七,继续说道:“老国君梦见一位老者给了他退敌的妙法,等他醒来采用此计,果然将敌军杀得片甲不留,而卫国也因此战变得强盛,最后统一天下。”

阿七难得在他怀里如此乖顺,“那这么说的话,这个庙是那个卫老头专门派人为这棵树建造的了?”

杨秋生刮了刮他的鼻子,“正确!不过你个小孩子怎么能叫老国君老头儿呢!”

阿七朝他翻了个大大的白眼,懒得理他,听完故事就急着往地下缩,要是他告诉杨秋生自己以前还拽过那个卫国老国君的胡子,他肯定是不信的。

不过,一朝天子一朝臣,卫朝现在早已经换了天下了,不然自己的父母也不会……

“阿娘,我想去庙那边转转。”阿七低着头,闷闷地踢着脚下的石头。

沈连云看出他心情不好,揉了揉他的脑袋,“去吧!待会儿在庙门口碰头。”

看着跑远的阿七,她朝杨秋生眨了眨眼睛,“要拜托阿生你跟在他后面,免得他一个孩子出意外,我还想再看看这棵树。”

杨秋生拍了拍自己的胸脯,“阿云你放心!”然后就转身去追阿七了。

“姑娘,我等了千年,终于等到了你这个有缘人啊!”

沈连云听到一个浑厚的声音从树里面传来,她恭敬地朝古榕树作了个揖,“可以感知到老前辈,是小女子的荣幸。”

“我看得出,姑娘原身不是这个朝代的人,不过时间于我这个老不死的而言,同日出月升一般,没什么所谓,我只想送姑娘六个字。”

“还请老前辈赐教。”

“既来之,则安之。姑娘能感知草木之灵,沟通人灵两界,必是有自己的命数,在此一切如常,方是上策。”我的儿子的东西很大很长。我的想了。有一次我的儿子问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做游戏。我当然喜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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